关于对创世纪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7 号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军、蔡万峰、余 永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 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军、蔡万峰、余永华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8 号)查明的事实, 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会计处理不准确 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和 宜宾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创世纪)为创世 纪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创世纪 2022 年 12 月存在通过江苏澋 润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间接向宜宾创世纪销售机器设备的情 况,导致公司 2022 年多确认营业收入 1275.3 万元、多确认 成本 686.98 万元、多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234.77 万元、多确 1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创世纪 2023 年采用收益法对位于苏州市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时,采用上海市工业地产平均空置率预 估未来租金收益,未根据地域差异、变化趋势等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