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明确本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授予及 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内容,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 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制订而成,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除特别指明,本办法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激励计划中该等名 词的含义相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 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监事会应当就 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