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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温氏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温氏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温氏转债",债 券代码:123107)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温氏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929,700.00 万元的可转债,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9,700.00 万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