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贝达药业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贝达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3 号)同意, 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38,621 股,发行价格为 98.8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999,913.43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 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叁元肆角叁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6,594,538.73 元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