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 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该额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额度范围及额度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4-057 深圳市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