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