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