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8 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 11,739,845 股,发行价 85.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1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337,513.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3,662,483.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出 具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8854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