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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宏达电子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8 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11,739,845 股,发行价 85.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337,513.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993,662,483.14 元。2021 年 12 月 1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不含税)4,716,981.13 元的 995,2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