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晶海氨基 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对无锡晶海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无锡市晶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泓科技")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 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运营成本,公司 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晶泓科技,吸收合并完成后,晶泓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 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均由无锡晶海依法承继,故将该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晶泓科技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