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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