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3016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英思特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 号)核准,英思特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8.29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3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80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