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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873593)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 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5)第01038号 致: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