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新材(920098)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发行初始募集资金与超额配售部分募集资金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和 2025 年 1 月 3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410C000452 号)和《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410C000002 号)。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安全。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