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新材(920098)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9 号)同意 注册,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 1,725 万 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4.00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150.00 万元(全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