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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 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