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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发行人""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林泰新材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 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林泰新材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9.82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585.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87.75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 大至 672.75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3,900.00 万股增加至 3,987.75 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