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4)第 5038-6 号 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卓昀律师、黄夏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作为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 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作为会议召集人于2025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召开会议的通知,召集人在 发出会议通知后,未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进行修改,也未增加新的 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如期于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14点30分在广 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12会议室 由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