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一月 3-2-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四川宏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 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2-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