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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600710) -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0710SUMEC(600710)2025-01-17 16:00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美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