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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600803ENN-NG(600803)2025-01-21 16:0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提高管理效率和 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新奥股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同 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该计划。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核查意见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