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 -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审查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审查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有关规定,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董事会换届相关 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 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 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