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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600893)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893AECC AP(600893)2025-01-13 16:00

航发动力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型而 - 3 F A YUAN LAW OFFICES 致: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022 受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12月2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公告。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 日期、地点、表决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对象及登记办法、联 系人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