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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600935)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修订稿)
600935HWASU(600935)2025-02-17 11:46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30Z030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 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4〕24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本所")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 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的修改内容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