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60113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 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 & WCOD ALIF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ing, 100020 P.R. China T +86 10 5878 5588 86 10 5878 5566/559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行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 注销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报送或公告,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依法对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回购注销所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