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 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1 / 9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 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