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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601609)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01609JTGROUP(601609)2025-01-02 16:00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148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金田股份、公司 |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1 | 年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1 | | 激励计划 | | 计划 | | | 《激励计划(草案)》 |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1 | | | | | 励计划(草案)》 | | 本次解除限售 | | 指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 | | | 公司以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