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601989) - 中国重工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 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以通过向中国船舶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 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重工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本次重 组的估值报告及相关文件,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估值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估值 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定 价的公允性等有关事项发表如下说明: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 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一致,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2 1、中国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