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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603806First(603806)2025-01-17 16: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079 号 关于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福斯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 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福斯特 2025 年第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