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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60397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603979JCHX(603979)2025-01-09 16:0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4]AN131-1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Law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4]AN131-11号 致: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发 行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