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68839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4年4月19日截止。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