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688522)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 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我们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