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68855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参股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产业联动效应,打造产业生态,有效提升公司在 新能源电池行业领域的发展和布局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下游相关 的产业布局,公司与海南峰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了共青城峰和峰智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智基金"或"峰和峰智"),公 司作为峰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峰智基金份额的 45.4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峰智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