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 -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关于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承办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承办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