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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涉 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 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70.00%股权,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