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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688766)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th 法律意见书 】 君澜 律师事务所 GANUS LAW FIRM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冉股份")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普冉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普冉股份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