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 月 7 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保证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料,负 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