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 -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一月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 51 号龙湖一号院 2 号楼 B 座 5 层 6 层 电话:(0371)63715000 邮编:450018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味央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千味央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