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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00130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李虎先生认购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李虎先生认购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8826 5288 传真(Fax.):(0755)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李虎先生认购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再意字[2024]第 002-09 号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法律意见书是信达律师依据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根 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司法管辖区域 之外的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 二、信达律师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信达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引用有关会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