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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020 号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 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年12月 31 日止《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 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 制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