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 "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的 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持有人名单及份额、资金来源等(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 书中所披露的内容或发表的意见与已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