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交科(002061) -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均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