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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且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 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 立董事赵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