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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190CITC(002190)2025-01-02 16:00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风控与法治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控 与法治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月修订)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