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00224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蔚 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蔚蓝锂芯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经查,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 开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