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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002321)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020 号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姚毅琳、傅剑参加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