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00254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公司")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 《法律顾问聘应协议书》,指派律师对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并出席了贵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上午 10:00 在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作为贵公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 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贵公 司提供的上述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 述和说明。 本所律师已获得贵公司对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