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姗姗)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姗姗为康达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