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东红墙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 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李玉林 陈 环 王桂玲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