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 - 泰嘉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 ...